欢迎访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官方微博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政策文件 返回  
济源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8-20 16:33:15      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     
 


2025年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批复济源实施2025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下达项目资金290万元。为组织实施好该项目,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结合济源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蜂业全产业链发展,以良种化、标准化、产业化为重点,转方式、补短板、强基础,探索建立蜂业提质增效、产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稳步提升济源蜂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生产周期内新增智慧中蜂5150群,产业链产值增长率达到5%

二、实施内容

(一)建设标准化数字中蜂示范场。按照蜜蜂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管理智能化的总体要求,培育标准化数字中蜂示范场3。每个示范场配套智能蜂箱不少于200个,带动中蜂智慧养殖农户10个以上,带动蜂农配套智能蜂箱不少于800个;示范蜂场对带动蜂农智慧养殖所产蜂蜜按照不低于50/公斤的标准保底收购。

该环节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5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智能蜂箱,实现蜂箱坐标监测、重量变化监测、箱内数据监测(温湿度、进出量、声音数据)、蜂场实时监控、手机远程管理等功能。

(二)建设中蜂良种场。按照中蜂良种场建设标准,建设中蜂良种场1个,年可供应良种蜂王不少于2000只,持续健全良种繁育体系。

该环节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良种蜂群200群,智能蜂箱200个,人工授精仪器设备1套,监控监测设备1套,蜂箱基座、遮雨设施若干。

各环节补助资金可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统筹调整使用。

三、支持对象及方式

项目支持对象为养蜂企业、养蜂场户(专业合作社)等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补助标准为不超过各环节实际投资的50%,单个项目实施主体补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养蜂企业、养蜂场户(专业合作社)项目支持对象,认真填写《济源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项目建设方案(包括申报主体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资金筹措、进度安排等)项目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养蜂户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由镇级审核后,于2025831日前报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经农业农村局确认、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实施。

)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采取询价、磋商等方式,确定供货单位、采购数量及金额。农业农村局参照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方式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实施主体采购的设施设备、良种蜂群等开展价值评估,作为最终购置价格;同时做好项目技术指导项目所在镇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加快推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项目验收一是组织验收。项目完成后,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自验,并力争于20251210日前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联合项目所在镇按照《济源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验收表》(附件2)进行验收;同时邀请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及财政局监督。二是验收方式。现场核查良种蜂群及智能蜂箱等设施设备数量,查阅相关购置合同、发票、价值评估报告,联带智慧蜂农协议等相关资料;其中中蜂良种场环节,实施主体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资金付。采取分阶段支付方式,项目设备、种蜂购置合同签订后,以项目合同价格为基准支付补助资金的50%,即合同基准价的25%;项目验收合格后,以评估价值为准核算支付剩余补助资金。阶段性补助资金经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支付

附件:1.济源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

      2.济源2025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验收表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第二行政区二号楼
电话:0391-6633271  传真:0391-6633265  邮箱地址:jysfqnyncj@163.com
豫ICP备2022021901号-1  网站标识码:4190010042  豫公网安备41900102410956号  举报投诉  

河南省网络辟谣平台    济源示范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