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35号)要求,为开展好2023年济源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农业农村局将遴选承担经营管理型(线下12天+线上30学时)、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线下5天+线上8学时)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0日—30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职业教育培训资质的学校、培训机构、农技推广机构、科研院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二)具备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适应的教师队伍、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等;
(三)熟悉、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不良记录(需提供法人征信报告)。
(五)承担济源2022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但2022年12月31日前未启动培训工作的培育机构,暂停承担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济源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通知》,并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发布。
(二)自愿申报。有意愿参加本年度培训工作的单位,要认真提供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济源示范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附件1);2.以本单位小红头印发的《关于承担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请示》;3.《济源示范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表》(附件2)内容相关佐证资料等。
(三)资格审查。农业农村局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
(四)实地核查。成立由农业农村、财政金融、人社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评审组,对申报的培育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五)综合评分。评审组对照《济源示范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表》内容逐项打分,并按照总分高低排出名次。
(六)结果确定。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提出所需培训单位数量建议,连同评审结果一并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出培育单位名单,并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四、有关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6月30日18:00前报送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二区2号楼2203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过期不候。
联 系 人:孔涛
联系电话:0391-6633295
电子信箱:jyskjk@163.com
附件:1.济源示范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请表
2.济源示范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表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