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7日
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河北沧县“3·27”、浙江武义县“4·17”、北京市长峰医院“4·18”、山水世界城小区“3·22”以及宁夏银川市烧烤店燃气爆炸等火灾事故教训,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系统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排查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消防安全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重大风险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针对能够整改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局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聚焦农业行业重点领域、紧盯渔业、农机、饲料兽药、畜禽屠宰、畜禽养殖、农村沼气和种子农药等领域,将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一)渔业渔船。重点检查船舶机舱设施设备老化、电路电气短路等方面情况。
(二)农机。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学校及驾校、农机维修厂站点等安全情况,农业机械驾驶员是否按照安全规程操作,农业机械停放集中区域是否配置消防器材,从事田间收获、脱粒、运输易燃品等作业的拖拉机是否配备灭火器,督促农机手对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等机械的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检修等情况。
(三)饲料兽药。重点检查化验室、原料库、成品库、配料间、锅炉房等关键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及饲料经营门店等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四)畜禽屠宰加工。重点检查厂(场)区消防器材、用电线路、开关闸刀、电源插座、防触电、防火、防滑倒、防烫(冻)伤、液氨泄漏警报装置、燃料罐、应急疏散通道等方面情况。
(五)畜禽养殖。重点检查企业及养殖场户的化粪池、沼气池、污水暂存池、供热锅炉、供电线路、养殖犬舍顶棚、饲草饲料库房草料等安全防火情况。
(六)农村沼气。重点检查大中型沼气工程及户用沼气池(含闲置沼气池)安全防范情况,沼气池进出料口、水压间和活动盖是否善严善实,沼气灶具及输气管路的气密性,畅通性和安会性等。
(七)农药。重点检查农药生产企业的电力电路、消防应急设施、农药经营门店及仓库贮存场所等方面的消防安全情况。
(八)设施农业。重点检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用电、防火安全,以及温室大棚主体建筑结构,棚膜等应对自然灾害安全情况。
(九)秸秆禁烧,农业在建项目、办公场所、实验室、会议室、仓库等方面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排查整治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改。各部门要督查指导农业行业重点问题,聚焦火源气源电源、易燃可燃物、自查自改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及整改期间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开展全员培训。各部门要组织从业人员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学习和基本实操技能训练。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答题竞赛活动,使从业人员达到“一懂三会”要求(即: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全面提高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三)开展疏散演练。各部门要指导从业人员至少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全员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重点加强夜间、节日期间和重点部位等专项疏散演练,并结合场所规模特点、火灾风险、灭火力量和消防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步骤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30日前)。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排查整治范围、重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确保方案要求落实到位。
(二)自查自改(2023年11月底前)。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并主动报告。
(三)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各部门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履行领导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要统筹协调、明确分工,指导推进各行业领域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开展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地落实,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果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整改到位,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部门请于6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9月2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12月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李艳楠,联系人 6633419,局办公室邮箱jysfqnync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