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好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济源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市场导向、科技驱动,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引导带动奶畜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经营能力,促进奶业新型经营主体与现代奶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主体。经企业申报、市级推荐、省厅批复,确定济源市五三家庭农场、河南惠龙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合丰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
(二)实施内容。支持奶业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生产成本,鼓励通过社会化服务提升饲料营养、选种选配、健康养殖、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和环境控制水平,推动单产提升,生鲜乳质量和养殖效益保持在较好水平,提高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与现代奶业发展有机衔接。优先支持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实施主体可依据自身实际,在支持内容范围内有侧重的组织实施,原则上不支持单纯扩大养殖规模的建设内容。
(三)资金来源、补助方式和标准。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济源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150万元,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单个主体补助资金50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项目实施内容。各实施主体根据方案要求确定项目实施内容,总投资不低于50万元,填写《济源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内容申报表》(附件1);经镇级审核后,于2025年8月31日前报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采取询价、磋商等方式,确定设备及服务等供货单位、采购数量及金额。农业农村局参照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方式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实施主体采购的设施设备、服务等开展价值评估,作为最终购置价格;同时做好项目技术指导。项目所在镇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督促实施主体加快推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自验,并力争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示范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项目实施相关资料,包括采购合同、转账凭证、发票、价值评估报告等;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联合项目所在镇按照《济源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表》(附件2)进行验收;同时邀请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及财政局监督。
(四)资金支付。项目验收合格的,经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支付补助资金。
附件:1.济源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内容申报表
2.济源2025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