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业服务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意见》(豫政〔2020〕21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实施意见》(豫农市场〔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塑造我市农业品牌特色,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构建济源“国家、省、市三级知名农业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协同发展品牌体系,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乡村振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为抓手,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企业主体、自主创新、各方参与原则,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建立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加强品牌营销,完善制度建设,以品牌建设引领农业供需结构升级,构建现代农业强市。
二、发展目标
力争用5年时间,建立起“国家、省、市三级知名农业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现代农业品牌体系,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得到完善,初步形成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品牌农业基础进一步夯实。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追溯体系 基本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三品一标”)产品数量年均递增10%以上,蔬菜、水果、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五类食用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全部在销售农产品时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鼓励小、散种养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品牌认证与保护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农业品牌推选、认定与发布制度,建立济源知名农业品牌认证机制,2021年开始,在市级实行“济源知名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立我市知名农业
品牌动态监管和保护制度。
——培育创建一批知名农业品牌。培育形成一批以品牌农产品生产为主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全市农业品牌影响力、含金量、附加值大幅提高,品牌带动作用凸显。到2025 年,培育知名农业品牌20个。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品牌培育良性机制。品牌创建重在培育,培育是品牌成长发展的基础。发挥农业技术机构和农业实体两个积极性,促进产、学、研联合,培育优质高产、市场前景好的特色农产品。支持农业实体实施标准化生产经营,严格依据《产品技术标准》生产,全面提高农业经营整体水平。开展现代品牌知识技术培训普及,帮助农业实体积极实践应用品牌技术,推动农业产品不断向农业品牌升级。重视支持品牌建设专业技术机构助力农业品牌建设,鼓励农业品牌主体积极学习运用现代品牌理念方法打造著名品牌。培育工作坚持“政府鼓励、市场引导、主体自愿、行业主导、社会配合、因地制宜、效果导向”原则开展。
(二)突出农业品牌建设重点。要夯实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基础,以冬凌草、大葱、核桃、优质水果、食用菌、富硒农产品等为重点,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高端认证,培育壮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组织品牌主体申报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要夯实农业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创建基础,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围绕济源特色产业,持续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集群、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企业实行先进组织形式、科学管理方法、现代经营模式,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充分发挥组织化、产业化优势,与原料基地建设相结合,推进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加强自主创新、质量管理、市场营销,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品牌。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提质增效,引导品牌主体加快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三品一标”认证等,创建地域特色鲜明“小而美”的特色农产品品牌。鼓励企业在行业认证的基础上,开展HACCP和GAP等国际体系认证,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启动济源知名农业名牌评选认定工作,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参评,形成对外宣传和对上推荐的“品牌库”。
(三)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理念,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品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实现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全覆盖,加快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坚持绿色生产理念,以“一控二减”为目标,严格按照“三品一标”生产规程,大力推进面源污染治理、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有机肥替代化肥、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改善土壤质量,优化生产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品质作为品牌发展的第一要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加大禁限用农药兽药查处力度,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强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监管,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二维码追溯制度,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品牌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确保品牌农产品消费安全。
(五)加强农产品品牌认定、保护与市场监管工作。建立济源知名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制定《济源知名农业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审核与退出。规范品牌创建标准,引导社会消费,组织开展市级知名品牌征集、审核推荐、评价认定和培育保护等活动。鼓励、引导、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三品一标”认证等。建立健全农业品牌授权和监管机制,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督、财政、商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创品牌、管品牌、强品牌的联动机制。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农产品质量认证、商标注册、品牌申报、知识产权、品牌保护、品牌营销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品牌保护意识和能力。
(六)做实品牌宣传推介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采取专栏节目、专题报道、网上农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品牌农产品和品牌企业,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有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企业参加农洽会、农博会、农交会等各类展销会和博览会,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地集中宣传品牌农产品,提高国内外消费者对济源品牌农产品的认知度,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品牌流通渠道,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品牌农产品营销平台,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建设品牌农产品专柜、专卖店,发展品牌农产品电子商务,提高品牌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品牌强农的重要意义,以质量第一、品牌引领为工作导向,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济源农业品牌发展领导小组,市场与信息化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乡镇企业服务中心、农经站、园艺工作站、法规科、发展计划科、种植业科、畜牧科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场与信息化科,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全市农业品牌日常建设和管理,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农业品牌培育、指导等工作;要发挥行业协会组织、骨干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业品牌发展中的作用,构建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参与”的农业品牌建设长效机制;各镇(街道)也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地方传统知名品牌,进行培育、推介、扶持和帮助,确保济源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快速推进。
(二)制定产业规划。围绕济源特色产业和自然资源,组织有关人员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优势,把产业培优培强,以特色产业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以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优势产业升级,让品牌建设成为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三)拉长产业链条。围绕济源产业发展和特色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农业产业化程度,培养具有影响力和带动性的农业企业,以企业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动品牌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
(四)加强管理监督。坚持“依法管理”、“以质取胜”的品牌建设理念,在品牌维护、质量监管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引导品牌主体合法经营,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尤其是农产品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增强品牌发展意识,不断提高品牌生命力。严厉打击侵犯农业品牌商标权、植物新品种权、名誉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为济源农业品牌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1.济源知名农业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信息表
3.农业企业品牌信息表
4.农产品品牌信息表
5.济源知名农业品牌目录推荐汇总表
2021年 2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