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官方微博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技术指南 返回  
种养殖环节科学安全用药明白纸
发布日期:2026-09-16 09:43:07      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     
 

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1039号公告、250号公告

一、总体要求

严格遵守农兽药使用法律法规,不使用禁用农兽药、不超范围超剂量用药、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完整做好用药记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将面临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种植业安全用药要点

1. 严禁购买、储存、使用国家禁用农药。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自2026年6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使用,不得继续使用库存。

2. 高毒(限制使用)农药管控

①剧毒、高毒农药严禁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药材、水生植物、卫生害虫防治;

②限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专柜存放,禁止网络销售;

③严格按照标签登记作物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3. 选药购药:选购正规登记农药,查验登记证、标签;肥料产品不得含有隐性添加农药(噻虫嗪等),检出按假农药处理;优先选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4. 对症施药:看清标签,按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剂量使用;不同作用机理药剂轮换使用,延缓抗药性;不随意混配多种农药。

5. 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最后一次施药距离采收必须满足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不到间隔期不得采收上市。

6. 做好防护与废弃物处置:配药、施药佩戴口罩、手套防护服;避开蜜蜂采蜜时段;避免无人机等施药械漂移造成药害;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上交,不得随意丢弃、倾倒残液。

7. 建立用药台账: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建立完整投入品使用台账,种植记录农药、肥料使用时间、地块、品类、用量、生产厂家;生产记录完整保存不少于2年,做到有据可查、全程可追溯,严禁伪造、涂改台账。

三、养殖业安全用药要点

1. 严禁使用食品动物禁用药品(农业农村部250号公告):瘦肉精(β‑兴奋剂)、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孔雀石绿、汞制剂等21类违禁物质,严禁用于畜禽、水产养殖。

2. 禁止行为:禁止使用人用药品、原料药直接拌料、兑水饲喂;禁止假劣兽药;抗菌药不得作为日常预防用药。

3. 兽用处方药凭执业兽医处方购买、使用,不擅自加大剂量、增加用药频次。

4. 严格落实休药期:畜禽出栏、水产品出塘,必须执行标签规定休药期;休药期未满不得出栏、上市销售。产蛋期、泌乳期严格遵守兽药禁用规定。

5. 推行健康养殖:优先做好环境消毒、生物安全防控,减少用药。

6. 规范用药记录:兽药名称、批号、生产厂家、使用时间、动物批次、用量;台账保存不少于2年。

四、十必须、十严禁

✅十必须

1. 必须购买正规登记农药、兽药;

2. 必须看清标签说明书对症用药;

3. 必须按标签剂量、方法使用;

4. 必须轮换用药,延缓抗药性;

5. 必须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

6. 必须建立完整用药台账记录;

7. 必须做好施药、给药个人防护;

8. 必须规范回收农兽药包装废弃物;

9. 必须远离水源、蜜蜂、家蚕养殖区用药;

10. 发现质量可疑投入品,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

❌十严禁

1. 严禁使用国家禁用农药、兽药;

2. 严禁高毒限用农药用于果蔬茶、中药材;

3. 严禁肥料里面私自添加农药;

4. 严禁超范围、超剂量、随意混配用药;

5. 严禁采收、出栏前突击用药;

6. 严禁不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就上市;

7. 严禁使用人用药品、原料药饲喂畜禽水产;

8. 严禁丢弃、焚烧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

9. 严禁伪造、涂改生产用药记录;

10. 严禁销售农兽药残留超标农产品。

五、法律风险提示

1. 使用禁用农兽药,农产品残留超标,可没收产品、罚款;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2. 不建立生产记录,责令改正,给予处罚。

3. 高毒限用农药超范围使用,依法处罚。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第二行政区二号楼
电话:0391-6633271  传真:0391-6633265  邮箱地址:jysfqnyncj@163.com
豫ICP备2022021901号-1  网站标识码:4190010042  豫公网安备41900102410956号  举报投诉  

河南省网络辟谣平台    济源示范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