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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与收购商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如何避免陷入合同陷阱?|田间说法
发布日期:2026-05-07 09:48:42      来源:中国三农发布      作者:     
 

田间说法》聚焦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农民朋友答疑解惑,让法律条文走出书本、走进田间。本期聚焦的问题是:农户与收购商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如何避免陷入合同陷阱?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贾新芳表示,签订书面收购合同,是规避交易风险的核心方式首先,合同要明确双方身份。明确收购商身份时,需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行政许可,例如种子、农药经营许可证与相关备案证明,将收购商身份明确写入合同合同的具体条款主要有以下七项核心问题:

第一,标的条款。明确农产品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约定具体的质量检测标准、检测机构与检测方式。双方要共同约定留样封存。

第二,价格条款。明确单价、总价、计价单位。若在合同中约定价格浮动,需写明浮动范围与价格调整依据,同时明确是否有保底收购价。

第三,交货条款。明确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装卸运输费承担方、逾期交货处理办法等。

第四,付款条款。明确付款时间,约定交货后几日内完成付款;明确付款方式为转账或现金,标注清楚收购商收款的账户信息。

第五,验收条款。粮食等农产品在保存过程中易出现问题,需明确验收时限,约定交货后几日内完成验收;约定验收异议的提出方式;约定农产品质量如不合格的处理方案,例如退换货、降价、拒收货物等;约定收货方在规定期限内若未出具验收手续,将自动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第六,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情形与赔偿标准,尤其约定如果收购商拒收、无故压价、拖欠货款等行为的违约金计算方式

第七,争议解决条款。明确发生纠纷后的解决方式,例如双方协商、向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调解,或约定清楚产生纠纷后上哪儿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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