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职称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对象
以农业生产经营为职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生产加工或农业生产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中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具有相应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推荐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济源示范区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推荐表》(A3 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并提供反映本人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表彰奖励证书等)。
(二)推荐。初、中级职称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须经镇(街道) 党委政府审核。镇(街道)党委政府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对申报材料负责,择优推荐,出具推荐报告,报送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申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
(三)评审
1.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按照考核认定的方式实施,由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组织考核认定。
2.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按照业绩成果综合评价、实地考察、面试答辩的方式实施,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定。
具体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3〕85号)要求执行。
(四)公示。对拟通过人员,由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农业农村局进行公示。
(五)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颁发职称证书。
三、账号创建与审核流程
职称申报须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账号创建与审核。单位账号由示范区农业农村局统一设置,在农业农村局指导下进行管理。用人单位账号创建后,需登录账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
(二)个人账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创建申报人账号时请确认申报人已领取河南省社保卡并激活。
(三)个人账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账号创建后,申报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
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
附件:1.申报材料类别及数量
2.济源示范区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推荐表
3.经营规模和社会经济效益证明
4.个人征求意见表
5.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