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示范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落实法治济源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通过组织专题学习、法律知识培训、法治讲座等形式,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强与法律顾问的协作,确保决策过程合法合规,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在严格执法监管方面,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农业农村市场秩序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推进法治宣传方面,注重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现场咨询、法治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社会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二、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制度
1.依法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事项提交党组会或班子会集体讨论研究,重大事项依据法律法规按程序广泛征求相关利益主体的意见,按要求举行听证会,复杂问题请专家论证,同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发挥作用。聘任河南涛声律师事务所葛清林律师为我单位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设置律师顾问专项资金保证。顾问律师在信访案件处置和合同审核工作中发挥了建设性作用。落实《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鼓励符合条件工作人员申请成为公职律师,对现有的两名公职律师加强管理,让公职律师参与到行政执法、重大决策、疑难工作处理中。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重点的同时,举办多种形式的法治培训、宣传、座谈活动。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局党组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制定专门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黄河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积极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截至目前,2024年我局共有行政诉讼案件2件,收到诉讼文书后全局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全程跟踪案件进程,多次听取汇报和召开专题研判会。分管负责人全面履行出庭职责,相关业务科室发挥主导应诉,局法规科全力配合,顾问律师不定期指导,确保“出庭出声”“出庭出效”。
(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1.着力推进服务性执法。第一,建立“一对一”量化服务制度,对监管对象采取“风险分级、量化服务”机制,为服务对象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指导。执法人员每月对监管对象指导服务不少于2次。今年以来,已开展日常检查指导1392次,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62份,行政指导案卷18卷。第二,实行违法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对近年来的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共梳理违法风险点12大项25小项,通过问题导向,制定61项防控措施。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先后发放宣传小册子2000余份,现场面对面讲解等方式,有效防范了轻微违法行为发生。第三,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四张清单。转发《河南省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四张清单”》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对清单明确的违法行为类型、使用条件、法律依据和实施主体进行学习,并在网站上公示接受监督。今年以来适用清单3次。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第一,完善公开公示制度。事前,将职责内权责清单事项在济源市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共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等404项;事中,对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公示,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共有执法人员113人;事后,对行政处罚情况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37部、无人机4架等必要的执法设备,不断提高农业执法高效化、信息化、现代化、规范化建设。第三,强化法制审核。实行法制提前介入,并将核查、立案、调查、告知和决定、归档等案件办理全过程均纳入法制审核,由法规科对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法制审核和案件办理指导工作,实现行政处罚有案必审,提高执法办案规范性。
3.开展执法练兵活动。积极响应省厅打造“豫农铁军”决策部署,率先在全省开展执法大比武活动,获得省厅执法局和示范区司法局的高度认可。今年来共荣获2024年全省官方兽医知识竞赛三等奖、入豫动物指定通道先进单位等省级荣誉6项,市级荣誉1项,其中2起案卷被评为2023年全国优秀案卷,1起案卷被评为全省渔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并在2024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竞技比武中荣获团体一等奖。
4.注重执法规范化建设。第一,做好重点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2次,共随机抽取执法人员32人、检查对象118家,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8家,对不规范的企业整改或立案,常态化监管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第二,开展专项整治。举行黄河禁渔期暨联合执法启动仪式、开展“绿剑护粮安”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安全、农机生产安全、渔业资源保护、动物检疫监督等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突出问题,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治理。截止9月中旬,共出动执法人员55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00余个次,查处违法线索50余条,责令整改20条。第三,规范执法办案。截止12月2日,2024年共办理案件103起(简易程序22起,移交2起,一般程序79起),罚没款共计59.9515万元。案件种类分别为:农机21起(简易程序)、农药23起、渔业19起(包括简易程序1,移交1)、动监21起、种子5起、农产品1起、兽药5起、农膜1起、肥料1起、饲料2起(移交1起)、诊疗3起、屠宰1起。农膜案件、肥料案件的办理,实现两种案件类别“零”突破,拓宽办案新领域,真正起到查处一件、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
5.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第一,依法依规设置政务服务事项。因法律法规修改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需要取消或调整的,及时予以取消或调整,做到事项与规定相一致。第二,提高事项网办深度,全局77个事项全部实现了“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群众可以“零跑腿”办事;缩减办理时限,所有事项承诺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77个事项总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了88%,即办件事项达34个。第三,是提供亲民便民审批服务,消除群众办事障碍。及时调整各职权事项的办事指南,供群众在办理申请事项和准备申请材料时参阅;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告知制”等制度,对前来窗口的群众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做好解答和服务,一次性告知群众申请事项应具备的条件和所要提交的资料,在群众准备申请材料过程中,为群众提供保姆式服务。
(三)加强履行职责的制约监管
1.贯彻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根据要求在全局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宣传学习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根据规定时限和程序,对提交的文件合法性、合理性和是否影响公平竞争进行审查,筛查出规范性文件,并提出书面的审查意见。
2.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对合法性审查过程中筛查出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拟定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法律依据、起草背景、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意见等备案资料。由专人负责审核并在系统中上传。积极配合示范区司法局和省厅对规范性文件的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到位。
3.坚持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对现有职权逐项梳理,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向社会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主动承担普法宣传任务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禁渔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大宣传活动3次,共发放各类宣传页、明白纸2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00条,张贴《禁渔期通告》800余份,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连续在4.15国家安全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9.22农民丰收节、7月党内法规宣传月、宪法宣传周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养殖场户、农资经营场所、农业生产企业、农业合作社等进行安全生产和法律法规宣传。
2.开展公共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开展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安全、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利用局机关、农业综合楼、畜牧综合楼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专门的宣传版面,布置到工作场所显眼位置;利用各类会议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营造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注重普法宣传平台建设。积极利用新媒体普法,利用农业农村局网站、济源三农微信公众号、农业农村微信工作群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鼓励农村建设法治长廊、法治游园,扩大宣传覆盖面。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文明实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利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行宣传、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去宣传,提高宣传实效性。利用评优评先宣传,充分发挥“法治示范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和“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中的作用。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性有待提升。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人员少,专业知识不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如案卷文书排序不规范、缺少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字、涉案物品数量填写模糊。
二是履职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我局权责清单范围广泛,事项涉及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检查等,行政处罚事项达四百多项,目前行政处罚集中于种子、农药、动物诊疗等领域,乳品、农产品、化肥、渔政等领域涉及的不多,应当加强。
三是普法活动效果不明显。法律法规形式单一,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效果不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行政执法办案。在执法监管上,利用“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手段,深化各项专项治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问题的监督执法力度。执法办案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案件线索向上追溯到顶,向下追查到底,深挖深究,一查到底,不留隐患,扩大办案效果。严格依法办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以有效的制度运行规范执法办案,不断推进办案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办案质量。
(二)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关于印发济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开展对行政性文件和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所有文件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方能继续运行。对审查出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责任部门按要求程序和时限提供备案资料。以省市两级规范性文件监管和行政案卷评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反馈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
(三)提升“不见面审批事项”办理率。继续按照各级行政审批改革的安排部署,加强学习,围绕着办件、服务、改革三个方面,做好行政审批各项工作。以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资兽药饲料工商户等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全面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多进行线上申请事项办理,突破传统办件模式,提升我局“不见面审批事项”办理率。
(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进一步发挥好广播、电视、微信等新闻媒体作用,丰富和提高法治宣传的内容和质量,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努力探索和建立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