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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现代设施种植生产条件提升项目主要内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1-06 10:43:46      来源: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作者:     
 

为用好管好中央财政资金,规范项目管理实施,现将2026年现代设施种植生产条件提升项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实施对象、地点及建设内容

(一)实施对象。为确保项目落地见效和政策公平性,2026年4月份,济源推荐上报现代设施种植生产条件提升项目;9月份公开向社会征集意向;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和公开征集项目结果,确定济源市康鑫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对象。

(二)实施地点。思礼镇北姚村。

(三)建设内容。计划建设钢结构标准化培菌房1800平方米、出菇房2240平方米、分拣包装车间1000平方米等生产设施;购置液体菌种培养罐及配套设施10套,新型智能螺杆机制冷系统2套,智能菌棒传输系统1套,自动一体化装袋机4台,自动接种机2台,培菌架1900架,出菇架90架,自动传输上架机、下架机各2台,出菇房灯带、加湿控制系统等生产装备,全面搭建自动化、标准化食用菌生产体系。项目达产后,可满足年产5000万袋食用菌智能化生产设施种植条件改善提升需要。

二、补助标准及方式

(一)资金安排。本项目预计投资1600万元,其中,利用《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能力主体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6〕43号)中央财政资金478万元;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不少于1122万元。

(二)补助标准。对从事食用菌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2026年度在原有生产规模基础上新建、扩建或改造,建设钢结构标准化调温调湿培菇出菇车间,完善给排水、隔热墙体、通风换气、光照调节系统,新增食用菌工厂化制棒生产线,食用菌层架、拌料、装袋、刺孔、传输、灭菌等设备,配套温控、净化接种、智能化、信息化等设施条件提升的,按不超过投资额或设备购置价的30%进行补助。

(三)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中央财政资金用于食用菌标准化钢结构菌菇车间、食用菌生产设施和装备等条件提升项目补助,不得用于购置菌棒、菌种、耗材等低值生产易耗品及补充流动资金,且所支持设施设备不得与农机补贴及其他支持项目交叉重合。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的,根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计算补助标准,二者结果不一致的,按最低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上限478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有结余的,增补其他主体继续实施。

三、加强项目闭环管理

一是细化实施方案,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财政支农资金全链条闭环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特点,从公开意向征集、申报批复、建设内容、投资预算、财务决算、第三方审计、补助标准及方式、资产管理等项目管理措施进行细化,做到规范有序。二是成立工作专班,由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食用菌设施提升项目工作专班,分工协作,细化工作责任、压实工作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闭环管理,按照把好项目“入口关”、“出口关”、“质效关”,强化过程监管、加强资产管理、紧盯资金使用等六个方面规范管理流程,确保财政资金发挥作用。

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3日  

监督电话:0391-6633711    0391-6622502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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