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局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落实中央、省、示范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按照领导组织健全、工作任务具体、责任机构明确、保障措施有力的原则要求,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局党组多次开会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建设工作,上半年三次听取分管领导专题汇报。为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军玲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党组成员、副局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商军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扫黑除恶斗争的协调、指导、督导检查、工作考评及有关联系沟通落实等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6月28日,以局党组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农党组﹝2020﹞16号),将2020年建立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打联动制度和工作机制、长效常治工作推进机制等九类制度机制进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科室,提出具体落实措施。
三是完善制度。借鉴外地、外部门的先进经验,对原有的工作制度、措施进行总结提升,把推进专项斗争的会商联动会议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完善了保密工作制度、督导考评制度、年度考评办法、办公室工作制度,明确督导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了信息报送制度的责任追究,并将上述会商联动会议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导考评制度、年度考评办法、办公室工作制度予以印发,让制度“长牙”,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强化落实。局党组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组织落实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建设工作任务。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工作推进机制”“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任务已经完成,其他制度机制建设正在完善之中。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包括责任落实机制、协调推进机制、调研督导机制、信息反馈机制、请示报告机制等内容,经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6月份印发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和各镇贯彻执行。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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