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依据《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等。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思路、目标任务、补贴病种和标准、养殖场申报条件、实施程序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全省所有的规模养殖场户实现“先打后补”,年底前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停止供应规模养殖场;2025年,逐步全面取消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
(二)补贴病种和标准
补贴病种:农业农村部和我省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
补贴标准:参照省级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疫苗的平均中标价格确定。
经费来源: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各市县,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市、县级财政和养殖场户共同承担。
(三)养殖场申报条件
申报规模:参照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有关规定。申报养殖场应依法健全各项动物防疫制度,落实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规范填写相关档案、台账等,存档备查。依法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每半年开展1次强制免疫疫苗免疫效果评价,并根据免疫抗体水平及时进行补免补防,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要求。
(四)实施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资质审核、免疫管理、抽检核实、补贴审核”的步骤,实现强免疫苗补助“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具体办法或细则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确保规范有序实施“先打后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