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源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济源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但与城镇相比,农村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还不够完善,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一定差距。为推动济源在乡村建设上实现更大突破、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参照2021年5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3号),结合济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内容,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推动济源在乡村建设上走在全省前列,加速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科学编制乡村规划。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原则,积极实施济源国土空间一体化规划行动,做好村庄建设规划,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塑造乡村特色风貌。
(二)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扩容。包括实施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行动;实施城乡清洁能源建设一体化行动;实施城乡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一体化行动;实施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实施城乡物流体系建设一体化行动;实施农村房屋品质提升行动。
(三)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包括实施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行动;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行动;实施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行动;实施社会保障均等化行动。
(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包括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三、重点政策举措
《实施方案》对标“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实现更大突破、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立足于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与济源“十四五”发展规划相衔接。
《实施方案》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加快构建各司其职、共同履职、齐抓共管的乡村建设工作体系,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综合考虑济源村庄的多样性、差异性,科学把握不同地区变迁发展趋势,开展分类指导,找准建设路径,争取走出各具特色的乡村建设路子。针对城郊融合类、拓展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整治改善类、搬迁撤并类村庄的不同发展特点,鼓励基层探索各具特色的模式路径,分类推进乡村建设。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组建城乡国土空间一体化规划行动专班等13个专班,由示范区领导任专班组长,具体负责重点任务推进落实。
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强化资金整合、资源统筹,加快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建设多元投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