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济源的蔬菜制种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成效,是一个非常受农民喜爱的致富产业,也是一个可持续发展、利国利民的强农工程。为了进一步规范蔬菜制种保险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22〕24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承保机构招标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金〔2024〕46号)以及蔬菜制种保险条款规定,我们起草了《济源示范区蔬菜制种特色保险工作方案》,并征求了制种企业、承保公司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承保条件、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及费率、承保工作程序、承保实施流程、理赔实施流程、争议处理、工作职责等进行了明确,便于承保理赔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最大程度保障制种企业的利益,助推济源蔬菜制种产业健康发展。
二、保险品种及开展范围
济源示范区范围内开展符合投保条件的白菜、萝卜、甘蓝、洋葱、大葱等蔬菜制种。
三、投保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蔬菜制种可作为保险标的:
1.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品种,并在当地种植制种一年以上;
2.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3.种植符合所生产组合的制种技术规程管理要求,种植密度达到农业农村技术部门规定的标准。
四、明确承保机构及各自的承保范围
(一)承保机构
1.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中原农险”)
2.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源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财险”)
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承保。
(二)承保范围
中原农险:绿茵、绿美源、天佑制种公司;
中华联合财险:超群、欧亚、金种子、强强、同发、祥润、鑫丰、卓宏、正丰、科丰、鑫鸿种业制种公司;
平安财险:润达、金桥、财源、绿佳园、中鸿、兴农种业、助民专业合作社、洪兴农资经营部、裕丰农业科技经营部、利农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其他制种单位和个体。
五、规范承保流程
(一)承保模式
鉴于蔬菜制种订单生产、订单回购的特殊模式,制种企业和制种农户作为蔬菜制种的管理者和所有者,均可作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
(二)承保统计
制种企业与制种个体户分别以制种企业或个体户为单位,统计各自订单范围内制种农户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收取自缴部分保费,被保险人应签字确认;镇(街道)、村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核查;示范区农业农村局与示范区财政局负责抽查核实,强化监督。
(三)张榜公示
投保信息汇总后,保险机构通过不同方式进行线上或线下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拍照存档,接受社会监督。
(四)缴费承保
1.保费划转。在投保自愿的基础上,收取自缴部分保费结束后,应及时转账至承保机构指定账户。
2.签发保单。自交保费到账后,承保机构应及时出具保险单、发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应发放到户。对农户单独投保的,保险单和保险凭证应发放到户;对集体投保的,保险单应发放至村民委员会或制种企业,保险凭证应发放到户。
六、规范理赔流程
(一)出险报案
发生灾害后,及时拨打承保公司报案电话进行报案。
(二)现场查勘及损失鉴定
1.接到报案后,承保机构应及时会同农技专家对受灾的保险蔬菜制种进行现场查勘,对受损品种及面积进行核实并记录。
2.农技专家按照河南地区农业技术部门确定的蔬菜制种损失核定标准,确定损失情况,出具鉴定报告,由被保险人和查勘人员签字确认。
3.保险蔬菜制种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照出苗——初花期50%、初花期——末花期80%、末花期——采收期100%的比例赔偿。
4.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真实损失程度。
(三)赔款公示
为确保理赔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承保机构应将理赔结果在制种基地张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拍照存档。赔款公示后如有被保险人反馈不同意见,保险机构应及时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告知被保险人;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对理赔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四)赔款发放
理赔结果经公示无异议,保险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赔款转账至被保险人的银行账户,大灾在3个工作日内理赔到位。
七、争议处理
如被保险人对损失鉴定结果有异议,承保机构应积极主动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力争把纠纷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保险行业协会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纠纷调解与诉讼对接机制。必要时,被保险人可申请重新进行鉴定或向上一级专家库申请鉴定,再次鉴定费用由承保机构承担。严禁拖赔、惜赔和无理拒赔等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