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村建设办公室,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2025年基础母牛扩群项目实施,强化补贴牛群的监督管理,现对《济源2025年基础母牛扩群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在保留原实施方案内容的基础上增加第五部分“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牛群管理。项目实施场要规范奶牛养殖生产记录,建立牛群数量台账。
二、建立专项台账。项目实施场要逐头建立补贴牛群专项管理台账(见附件),逐头登记补贴牛只状态;其中在场的应明确所在圈舍号;死亡的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淘汰、销售的须申报检疫,并保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死亡、淘汰、销售情况应保留相关图片资料,且应体现补贴牛只生产耳标号;管理期限自补贴牛群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牛群全部离场。
三、突出结果应用。示范区农业农村局不定期联合项目场所在镇,抽查补贴牛群管理情况,并将补贴牛群专项管理台账建立情况作为持续申报同类项目的条件。对项目实施场未建立补贴牛群专项管理台账的,取消同类项目实施资格。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025年基础母牛扩群项目补贴牛群专项台账
2025年12月1日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