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
|
发布日期:2024-03-25 09:32:28
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
|
|
广大农民朋友: 农资下乡“忽悠团”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民朋友切身利益。为此,农业农村局郑重向您提示:购买农资防忽悠,切莫轻信防诈骗! 一、到正规合法的农资经营门店购买农资 购买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农资产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农资门店证照是否齐全,备案手续是否完善。千万不要贪图便宜或被华丽包装迷惑,不要购买无证照或走乡串户流动经营者销售的农资商品。 二、认真查验所购农资产品信息 务必仔细查看农资产品包装标签是否规范,是否有污渍、渗漏,标注内容是否完整清晰,说明是否属实,具体包括: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执行标准、生产经营许可证号,以及成分含量、使用说明等,看不懂或看不清楚的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员后再购买或使用。 三、索取留存农资购货凭证 购买的农资商品一定要向经销商索取包含销售者信息、品种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内容的购货凭据,并妥善保管;产品使用时要注意留存样品和包装。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时,将这些凭据、包装、样品等作为证据提供给相关部门,有利于快速解决问题。 四、慎重选择网购农资产品 网购的农资如果有问题,由于缺乏实体店,索赔会比较困难。如果在网上购买,一定要选择可靠的网购平台,且须认真核实网店证照。在选择产品时千万不要轻信广告宣传,谨防被平台服务人员忽悠,产品下单后也不要急于付款,成交时要留存好相关凭证。 五、鼓励举报涉嫌违法经营农资行为 广大农民群众在购买或使用农资产品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是打着技术培训、专家讲课、扶贫补贴、新产品推广、产品试验的幌子,吸引农民参与;二是刻意夸大农资产品功效,诱骗群众购买;三是通过请客吃饭、赠送纪念品博取农民好感,诱使购买产品;四是将原本价格低廉的产品,标注超高价格,再以打折之名售予农民;五是通过不法手段买通的种养大户组织其他农民和生产经营主体,到忽悠团预先安排的农资生产厂区参观考察,进行产品推荐,同时组织旅游或赠送纪念品,再趁机召开现场订货会,随后送货上门;六是打着名优产品的旗号到农村走街串巷,进行产品推荐;七是销售所谓的“套餐”,比如将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中的2种或3种产品混装在一个包装盒(袋)内,冠以诱人名称(如玉米田专用、增产宝等),吸引农民购买等等,销售农资质量有问题或发现制售假劣农资行为,请及时劝阻、制止,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拨打电话6606815进行投诉举报,执法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并对举报人依法予以保护。 济源示范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报电话:6606815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