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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多举措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
发布日期:2023-12-01 18:00:00      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项民生工程,近年来,济源示范区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行动,坚持全过程抓生产,全链条抓监管,构建“从农田到餐桌”质量安全监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近三年来,济源示范区从四个方面发力,开展一系列活动。

一、借助“三项宣传”,提升农安意识。一是借助新媒介宣传。通过济源三农公众号、市场监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农产品监管工作信息,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论氛围。二是借助活动载体宣传。通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活动,进村入户入企现场讲解、发放明白纸、张贴禁限用农兽药清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生产基地、小散农户、田间地头、农资和农产品销售场所,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农产品科普知识,增强生产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规范生产经营意识三是借助培训班宣传。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节水节肥节药技术、10种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内容培训,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彩页5万份、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4万份,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十大亮点彩页1万份,悬挂墙体标语100余条,摆放宣传版面50余块,在报纸、网站、新媒体上发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信息200余条

二、强化“四个到位”夯实工作基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分管副市长定期听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等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亲自带队到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种植养殖基地调研,积极解决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遇到的难题。二是资金保障到位。2021年以来,财政累计投入300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经费,农业农村部门先后争取国家、省级标准化生产、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品牌农产品培育等专项资金1800万元,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机构人员到位。重塑性改革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均组建了综合执法支队,在编人员278人;涉农的12个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均配备了1名监管人员和2名检验人员;473个行政村均配备了村级协管员;市、镇、村三级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配备到位,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四是目标考核到位。济源示范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政府高质量发展目标,每年年初对各镇(街道)下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台账,将日常巡查、速测任务、村级协管员管理等内容列入台账,年终对工作台账和日常监管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过政府高质量发展目标绩效考评,推动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成员单位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

三、狠抓“五大环节”,筑牢安全防线。一是狠抓农业投入品环节监管。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为抓手对全所有农资生产经营门店开展摸底排查和拉网式检查,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依托国家兽药追溯、省农药数字化管理、互联网+饲料兽药等网络平台实现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信息化追溯管理2021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2573,查处农资案件59起,罚款18.13万元。二是狠抓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以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农药兽药减量使用行动和瘦肉精专项整治为抓手,开展豇豆、韭菜等15个重点品种农产品精准治理,组织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不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组织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不定期开展执法监管,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减少农兽药使用,指导种植养殖主体严格落实农药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相关规定,督促种植养殖主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累计出动1800余人次,排查检查种植基地、养殖场户2137个次,办理农产品案件22,罚款9.04万元三是狠抓收储运环节监管。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管理,落实生猪调运经营人备案管理,积极开展夏粮秋粮收购专项检查政策性粮油库存专项检查等活动,严格农产品收储运环节监管。累检查奶站84个次、活畜经纪人200余人次、粮食收购企业50余个次。四是狠抓畜禽屠宰环节监管。“强监管 保安全”行动、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监督检查行动为抓手,落实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严格屠宰检疫,督促企业落实入场查验制度、生猪待宰静养制度、非洲猪瘟自检制度、生物安全制度等,保障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共屠宰检疫活畜禽147.1万头只,同步瘦肉精抽检3.1万头。五是狠抓市场销售环节监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强化农产品销售环节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案件查处、宣传培训,净化农产品销售市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超市和生鲜门店2374个次,立案查处案件61起,罚没金额6.4元。

四、构建“七大体系”,提升监管水平。一是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积极推行“+镇+村”级网格化监管模式,划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将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散户纳入监管范围,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开展巡查检查,市级执法人员、镇级监管人员、村级协管人员三级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高效运行,共建立投入品监管名录188个、种植养殖监管名录855个、收储运监管名录86个、农产品销售监管名录100个。二是构建监测检验体系。每年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和粮食等部门分别制定农畜产品、食品和林果产品和粮食产品抽检计划,对种养基地、仓储和销售环节实施质量抽检,开展定量检测,12个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年初制定速测抽检计划,对辖区农产品开展定性检测。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定量检测5937个批次、定性检测15.883万个批次,超额完成定性定量检测任务三是构建质量追溯体系。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依托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网平台,推行“电子合格证”,落实企业信息、生产记录、检测结果、巡查巡检,实现“源头可追溯、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合格证监督巡查,对开具不规范的,及时予以指导改正,发现虚假开具的,严肃查处。目前,855个种植养殖主体全部完成进驻国家级、省级追溯平台,符合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条件的112个种植养殖主体全部实行了合格证制度2021以来,生产主体共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合格证2.3万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5.66万四是构建品牌培育体系。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奖补政策,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获证企业分别给予3万、3万、5万的奖励,提升企业申报积极性目前,已认证绿色食品14登记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获证产品种植面27.7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5.3%近年来培育了“济源冬凌草”、“济源核桃”、“寺郎腰大葱”、“咿啦兔肉”、“济源葡萄”“玉阳山核桃油”等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农产品25,相继在中国农交会、农洽会、绿博会参展亮相。五是构建信用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等分级监管机制,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养殖企业、屠宰企业等六类信用专项数据库,完善企业信用档案,每年对监管对象进行一次信用评价,动态调整监管对象的信用等级,量化监管频次,根据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监管机制现有A级经营主体189家,B级经营主体196家,通过信用济源平台归集共享双公示、信用承诺、联合奖惩、执法检查等信息4317条。六是构建人才培育体系。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分环节对食用农产品生产、收储运、经营主体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班,提升了从业人员知法守法、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开展了市、镇、村三级监管人员培训,各成员单位负责市级执法人员和镇级监管人员的培训,各镇(街道)负责各村协管员的培训。通过组织下线授课、线上培训等形式提高市、镇、村三级监管队伍业务技能2021年以来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33场次,受训人员7169余人次。七是构建部门联动体系。业农村与公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意见》,农业农村与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合作协议,加强部门间联动,形成监管合力。2021年以来农业农村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13起,市场监管向农业农村部门移交农产品案件2起,公安部门办理农资类和水产品非法捕捞案件1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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