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官方微博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政策文件 返回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关于印发《2023年济源怀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4 18:00:00      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     
 


2023年济源怀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规划申报了河南省怀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集群涉及焦作(修武、武陟、温县)、新乡(卫辉)和济源3个地市,2023年补助资金5000万元其中分配济源补助资金1200万元。为切实做好2023年济源怀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主管部门

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建设单位

玉泉街道、承留镇、克井镇、王屋镇

(三)项目实施单位

各项目经营主体

(四)项目实施时间

2023320243

(五)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1年处理15000吨怀药提取、浓缩车间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河南济世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济源市玉泉特色产业园区创业路18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0000平方米的提取车间土建,1500平方米洁净车间建设,提取、浓缩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以及配套辅助设施建设等;项目总投资450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98万元,主要用于提取、浓缩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

项目2冬凌草标准化生产及初加工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提升

实施单位:济源市克井镇枣庙冬凌草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济源市克井镇枣庙村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冬凌草良种良法示范种植基地、优良种苗基地、中药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小试生产线、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提升设备仪器及基地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总投资480.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提升设备仪器及基地信息化建设。

项目3: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济源市鸿润苗木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济源市承留镇玉阳村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80亩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材加工生产线及各类辅助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37万,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2万元,主要建设中药材加工生产线及各类辅助设施。

项目4:中药材种植基地及加工项目

实施单位:济源市西坪林业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济源市王屋镇西坪村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600亩连翘栽植管理和自动化加工设备、600平方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206,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主要用于600平方米中药材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和自动化烘干设备购买

二、职责分工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建设管理、技术指导、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项目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负责项目的真实、完整,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做好项目绩效目标制定和评价等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准确、客观,并建立完善项目档案,审核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负责财政资金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协助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对资金绩效评价进行监管等工作。

(三)项目所在镇(街道)认真组织做好辖区内项目实施工作,做好项目竣工后初验工作。

(四)项目实施单位该项目采用“先建后补”补助方式,财政资金建设部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做好招投标、公告公示等工作严格按照中标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账资料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为确保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科学合理安排各阶段工作,各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完成工程招标(20239月底前)

1.项目实施主体依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做好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测算、工程招标文件制定、预算评审等前期工作。

2.项目设计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要求,明确各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等设计方案,并据此编制投资概算,投资概算应包括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

3.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审核按《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20212号)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济源市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管财金〔202144号)等要求进行预算评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范围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办结项目招投标手续,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依法公开、公正确定规划设计、勘测、监理、施工单位。

(二)完成项目施工(20243月底前)

项目开工后,项目所在镇(街道)要加强管理,严格监督,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协调解决现场施工问题,督导监理及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三)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算评审与财务决算20231月底前)

1.项目实施主体编制工程竣工图、决算报告,经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按《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20212号)和《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济政办〔20228号)以及《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印发<济源市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管财金〔202144号)等要求进行结算评审。

2.项目竣工结算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项目公示牌、绩效目标评价等。项目竣工30天内由项目所在镇(街道)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通过书面申请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做好项目竣工复验工作,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验收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备案。

(四)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工作(20244月底前)

项目验收合格后,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办法>的通知》(豫财办〔201429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金〔201941等要求做好项目资金报账与管理等工作。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供:报账提款申请单、预付款申请单、预算指标文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合同、工程预算表、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文件、工程款税务发票、阶段性工程验收单(监理报告)、工程财务决算表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工程移交表、竣工工程管护责任书、项目监理合同与报告日志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所在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紧密的工作机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建设思路、建设内容、建设条件、时间进度等。农业农村局与财政金融局要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    

(二)强化项目监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及时开工建设,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三)强化绩效考核。围绕项目建设,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的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各项目建设内容已录入线上系统,将不定时开展项目进展跟踪调查工作;项目所在镇(街道)及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管理措施,按时上报项目进度,确保政策及时贯彻落实,产业早日建成发挥成效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第二行政区二号楼
电话:0391-6633271  传真:0391-6633265  邮箱地址:jysfqnyncj@163.com
豫ICP备2022021901号-1  网站标识码:4190010042  豫公网安备41900102410956号  举报投诉  

河南省网络辟谣平台    济源示范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