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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辅助驾驶系统购置申请办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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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4-08 09:16:01
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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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全省2025年底前未兑付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的处理意见》要求,对已封闭的辅助驾驶系统购置申请办理公告如下: 购机户需提供以下合规材料后方可办理: 1.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该型号的设备可以软件升级,以及升级后应显示的固件版本号。该报告由企业提供,购机户可联系经销商或生产企业索要; 2.设备开机后的固件版本号照片,设备版本号必须与《检验报告》一致,不一致的不予办理; 3.生产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承诺该设备已升级且符合要求,并附升级后的设备固件版本号照片。购机户向经销商或生产企业申请开具承诺书。 以上合规材料整理齐全、核对无误后送到农机发展中心(第二行政区8号楼8125房间,咨询电话6633871),截至2026年4月30日,如购机户无法提供上述合规材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作废处理。 附表:已封闭辅助驾驶系统未办理补贴明细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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