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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济源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机化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7 08:52:16      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     
 


各农机技术指导员: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需进行济源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机化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标准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农机装备先进、管理水平较高、且乐于助人、能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3.家庭常年从事农机作业劳动力在1人以上。

4.优先选择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科技示范主体(小麦、玉米、大豆种植面积200亩以上)。

二、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1.科技示范主体优先从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中遴选。

2.由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愿申请,填写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技术指导员择优推荐,经农机专家同意,示范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审核批准后公示。

3.填报科技示范主体基本情况表。

4.签订技术服务协议。

三、科技示范主体的权利

1.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机具、新技术示范试验项目,并享受项目物化补助。

3.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及农事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科技示范主体的义务

1.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2.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使用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

五、科技示范主体的管理

实行动态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科技示范主体,由技术指导员提出建议经示范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机技术推广中心)会同农机专家组审核后,取消其示范主体资格。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增补的示范主体,按示范主体遴选条件和程序进行。

六、有关要求

遴选科技示范主体是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机化业)的重要环节,有关单位、技术指导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科技示范主体的遴选工作。努力通过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辐射能力强的农机科技示范主体,促进我市小麦、玉米、大豆等生产技术的提升和农机化高质量发展。

报名时间截至6月3018:00,报名需将《2025年(农机化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送至北海大道中段139号2楼204室

联系电话:0391-6636006

附件:2025年(农机化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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