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官方微博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政策解读 返回  
《济源示范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13 08:21:30      来源:济源日报      作者:     
 


一、起草背景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要求,“项目任务县应探索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做好资格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并及时报省级管理部门备案”。结合济源实际,研究制定了《济源示范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管理办法》。

二、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农业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意见,无意见。

三、主要内容

济源示范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范围:包括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各类专业公司、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4.服务运营规范,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健全,有规范的服务标准。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成效明显。

6.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申报材料:

1.服务组织申报表(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农业社会化服务运行模式、典型经验、主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提供材料要求完整、真实,加盖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

4.机械设备、基础设施、服务场景等图片。

5.服务组织的知识产权、服务合同、服务标准等复印件。

6.其他相关表彰或媒体报道宣传等证明材料。

7.人民银行、税务、发改等部门的信用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包括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公开公示、发文公布四个程序。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第二行政区二号楼
电话:0391-6633271  传真:0391-6633265  邮箱地址:jysfqnyncj@163.com
豫ICP备2022021901号-1  网站标识码:4190010042  豫公网安备41900102410956号  举报投诉  

河南省网络辟谣平台    济源示范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