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69/2024-0010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46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46号提案的答复

李景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种植业的扶持,助推济源农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

种植经济作物相对种植粮食作物效益要高,农民容易选择种经济作物;近年来,又出现温县、孟州等周边人士来济源流转土地,种植山药、地黄等经济作物,甚至抬高土地租金,严重扰乱粮食生产秩序。针对经济作物与粮食争地问题,我们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二〇二二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针对部分乡镇出现的耕地改种中药材现象,示范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坡头镇、邵原镇、梨林镇政府发出提示函,要求务必做好秋粮耕种恢复,严禁在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坚决遏制“非粮化”。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种植不符合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作物的,由示范区农业农村局或者镇(街道)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不予发放粮食生产相关补贴;对有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依法处以罚款。  

二、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

设施农用地的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进出平衡”制度,鼓励盘活废旧大棚、畜禽养殖小区;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下一步,一是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减少与粮争地。按照粮食功能区划分,做好宣传引导,严禁在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山药、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二是适当减轻山区镇的粮食生产任务,合理规划适宜发展蔬菜制种、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用地。三是引导群众发展果粮立体种植、林下药材、粮经轮作间作(每年保证一季粮食)、粮(菜、药)复合套种等模式,实现粮食生产与经济作物的协同发展。

三、目标管理保障粮食种植面积

今年,示范区承担省政府粮食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中,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5.9万亩以上。截止目前,小麦播种面积32.71万亩,与往年持平;秋粮播种面积34.63万亩,较往年增加0.83万亩,完成粮食生产种植面积目标任务。

下一步,一是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控“一张图”,对粮食作物上图入库,对照国土部门三调结果中划定的耕地范围,将每季种植的作物落实到地块,将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名至实归。二是严防割青毁粮,牢牢树立“粮食只要种上就必须收获入仓”的保护意识,常态化巡查,一旦发现立即制止。以敏锐的政治责任感、抓铁有痕的过硬措施,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和油料作物生产目标。    

四、认真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

经积极争取,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669.96万元已通过“一卡通”系统全部发放到位,补贴面积40.42万亩,补贴标准115.55/亩;争取中央财政粮油生产支持资金1151万元,分别是:耕地轮作大豆300万元,给予每亩大豆150元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60万元,给予每亩200元补贴;小麦“一喷三防”资金149万元;抗旱保苗救灾资金35万元;粮油单产提升507万元,对合理密植、实施水肥一体化的,给予每亩120元补贴。

下一步,一是紧紧抓住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进一步激发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二是大力开展购机补贴下乡“一站式”服务工作,采取手机APP预申请、“一站式”补贴上门服务等多项措施,高效服务农户,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三是积极落实粮食作物保险政策,以切实做好农业生产要素保障和风险防控为抓手,做到应保尽保,为农民兜住粮食生产灾害风险的底子。

感谢您(们)对济源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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