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B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504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济源渔业渔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和《中国水生生物养护纲要》要求,通过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举办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开展非法渔具整治和打击非法捕捞等工作,保护了全市渔业资源。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开展禁渔专项执法检查30余次;在小浪底水库拆除疑似抬网30个次,割除网绳100米,登记保存虾笼9个;立案查处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捕捞案件9起,全部移交公安机关;及时处理各种举报60余次。
虽然我们对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的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但是,由于受利益驱动,仍存在一些违法分子采取灭绝性手段非法捕捞,给鱼类生存繁衍带来严重危害。难以根治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受利益驱动,抱侥幸心理。由于违法成本低、回报快、配置简单、捕捞效率高,而且流动性强、活动范围广,没有固定的时间和地点,违法者常抱侥幸心理,加之我市小浪底水域沟岔多,战线长,给渔政执法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是渔业行政执法装备落后。我局仅有一部执法车辆,除小浪底水库和西霞院水库外,沁河、蟒河等其他水域涉渔事项同样需要处理,执法车辆严重不足,导致在处理非法捕捞案件时,无法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打击。
三是违法案件经常发生在夜间,执法条件受限。为逃避执法检查,违法者常常选择夜间进行作业。由于缺乏夜间执法取证设备,加之水上执法环境特殊,夜间执法存在很大的风险和危险性,造成渔政执法取证难、调查难、打击难。
四是执法行动信息不易保密,影响执法效果。由于通讯手段的普及,渔政执法人员一到库区,尤其是下河执法,库区的渔民就会通过不同渠道得到信息,非法捕捞行为或终止,或藏匿非法捕捞工具,或隐藏渔获物,影响了执法效果。
五是还有部分群众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认识不到位。我市没有专业渔民,农忙为农民,农闲为渔民,渔业资源保护意识淡薄,资源可持续利用意识缺乏,生产随意性较大。因此,破坏性捕捞在打击之后极易死灰复燃,而且屡禁不止,成为渔政工作上的一大“顽症”。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显得尤为必要。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打击黄河非法捕捞工作,是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实行河长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非法捕捞行为已成为领导重视、群众关注、媒体聚焦的热点、难点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工作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把打击黄河非法捕捞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规范管理渔船
目前我市有登记渔船264艘,由于历史原因,这些渔船大多技术标准不达标,按照豫财通〔2020〕年301号文件精神,我市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工作正式实施,今年将减船转产30艘渔船。今年我局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共同开展渔船检验工作,将共同摸索规范管理渔船,为下步渔船检验标准的规范化打下坚实基础。
三、强化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行动的积极性;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强化以案说法,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认真履职,强化责任追究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提升执法素质。加大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督导力度,对不遵守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严肃处理;对因工作失误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的,要予以诫勉谈话;对因管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及包庇纵容违规作业行为等造成重大影响的,或为违法行为通风报信、逃避打击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齐抓共管,强化部门协作
主动与公安、水利、交通、河务、市场等有关部门结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将渔业领域执法工作融入到扫黑除恶的总体安排中,及时将渔业涉黑涉恶线索向有关部门通报;积极推进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做到监管到位、执法有力、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六、加强值守,做好日常管理
继续坚持值班制度,确保办公电话24小时畅通,并保持与市长热线联动,及时处理涉渔举报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对所有举报事项进行登记,责任到人,并跟踪处理,对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做到有举必查,没有结果决不收兵,对举报多发区域要蹲点守候;对举报者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我们将继续扎实开展工作,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坚决遏制电捕鱼等违法作业的高发态势,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不懈努力。
感谢您对我市渔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7月1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济源市农业农村15838968288
联系人:原渊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委员人数另加5份),市政府办公室1份、督查部门1份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