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有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克井镇部分低效耕地进行提质增效”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高标准农田项目(低效耕地提质增效)管理办法,由克井镇人民政府申请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根据耕地保护工作“自然资源部门管数量,农业农村部门管质量”的分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农业农村局组织论证立项后,由克井镇人民政府交市国有平台公司实施,如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剩余石料,由济源市人民政府委托克井镇人民政府通过公共交易平台进行处置,收入上交财政。
经与克井镇政府进行沟通对接,待其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后,农业农村局将按照要求组织论证,为实现克井镇土地提质增效做好基础保障,为保障粮食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