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69/2024-0010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冯燕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大峪镇沿黄流域部分村灌溉用水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机构改革之前,农田基础设施主要由原国土部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水利部门的小农水(水利项目县)项目、原财政部门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和原农业部门的高标准粮田项目等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由原国土部门统一上图入库,项目产权均移交项目所在镇(办)。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职能移交农业农村部门,但截止目前,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国家和省级关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只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高标准农田指的是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耕地。

按照“集中连片”要求,济源山区部分地方达不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条件,并且《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 〔202014)要求河南省要集中项目和资金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济源不在此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较少。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田建设工程建后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济管办〔202111号)和《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田建设工程建后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济区农领办〔202125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落实属地主体管护责任,明确“一长两员”管护人员,加强日常维修管护,管好用好农田设施,要按照每亩不低于5元的标准足额安排和合理使用管护资金,按照镇级报账制要求,把钱花在根节上,为农田设施管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水利局为贯彻落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蔬菜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济管202220)文件精神,2022年对相关的10个镇157个行政村逐一排查,结合农业农村局提供的3-5年发展蔬菜制种的布局规划图,指导相关镇对项目区的布局规划、工程措施及技术要点等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前期施工设计、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及工作督导。

蔬菜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由济源市水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其编制的《济源蔬菜种业振兴行动水利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批复(济发统审批〔2022282号)本项目涉及大峪、王屋、承留、下冶11个镇200个行政村,项目区规划蔬菜制种面积50590.68,工程分3个年度实施,总投资约9209.86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

济源蔬菜种业振兴行动水利应急设施2024-2025年度(一期)工程共53个村(包括大峪镇15个村的水利设施配套项目已全部完工。济源蔬菜种业振兴行动水利应急设施2024-2025年度(二期)工程协同市水投,正在积极对接农业部门、相关镇村以及种业协会,尽早开工。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水利局加强与上级沟通对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为济源农田础设施建设争取项目资金,同时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的要求加大对已建成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督导力度,促进济源农田础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济源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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