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69/2024-0009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丹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地区灌溉饮水管网提升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机构改革之前,农田基础设施主要由原国土部门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水利部门的小农水(水利项目县)项目、原财政部门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和原农业部门的高标准粮田项目等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由原国土部门统一上图入库,项目产权均移交项目所在镇(办)。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职能移交农业农村部门,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国家和省级关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仅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高标准农田指的是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耕地。

按照“集中连片”要求,济源山区部分地方达不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条件,并且《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202014)要求河南省要集中项目和资金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济源不在此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较少。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与上级沟通对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为济源农田础设施建设争取项目资金,同时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的要求加大对已建成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的督导力度,促进济源农田础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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