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69/2023-0005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关: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标  题:
​ 济源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济源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35)精神,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结合济源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 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瞄准提高生产技术技能、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农民素质素养等重点方向,积极组织大豆玉米单产提升培训、专业农机手培训、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等专项行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分类培养高素质农民535人,其中经营管理型174、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361

(三)各类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及资金补助标准。一是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培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500元。二是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线上学习不少于8学时,培训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

重点工作

   (一)强化体系建设

1.推进培育机构、实训基地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广校体系主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农广校体系培训组织能力,强化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支撑。有序引导社会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强化过程监督和质量考核,提升社会机构培训质量。鼓励农业企业投身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偿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形成以农广校为主体、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一体多元、优势互补、协调协同、高效便捷”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的参训率和满意度,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需求。

2.加强师资教材质量建设。稳定一支专职教师,选聘一批优秀兼职讲师,培养一批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各类共享师资库资源,培训机构要注重优先从师资库里选聘优秀教师。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生产主体及涉农经营服务主体的专业人员纳入师资队伍。支持科技特派团成员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农业农村局要审核把关综合素养类教材,指导培育机构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订购《农民日报》等专业报刊,供参训学员学习参考。

3.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线上教学,组织参与国家、省举办的粮油作物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直播培训。统筹安排培训内容,把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减灾防灾、转基因科普知识、安全生产、数字素养与技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纳入综合素养培训课程,鼓励农民线上自主学习,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注册线上培训班级后,后台自动计算线上学习课时,实现线上学习记录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基地)按每人每学时10元支付在线学习费用。

(二)提升培育质量

1.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深入村镇基层党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严格遴选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育对象,充实完善培训对象数据库,并做好调研记录和数据分析。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学时要求,认真审核培训机构配套设施设备、教学管理人员队伍、教育教学质量效果等。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制度。

2.科学制定方案。农业农村局要在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需求摸底的基础上,加强工作统筹谋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培育目标任务,明确总体要求、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内容,按要求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承担培训任务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承担的培训班类别,细化培育方案,以小红头形式印发,并报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备案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开班。

3.分产分类培育。根据需要分产业、分类别组建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及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专题班, 加强实训演练和实操培训,以受训学员职业能力提升为抓手,以农民满意度为标尺,以产业发展质量效益提升为目标,落实落细培育任务关键环节。推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证书全省统一编号管理,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满足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的需求。

(三)用好培育资金

1.规范资金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摸底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教材、实验材料、场地租赁、学员食宿、教师聘用、考试考核、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费用支出。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

2.强化全程监管。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强化培育各环节组织管理。省农业农村厅将随机抽查调度全省培育执行情况,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培训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服务,进一步推动培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监管发现不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训班要求的,要及时停班整改。

3.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实现所有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线上可查, 实现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双85%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围绕河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抓好日常监管,并对培训机构开展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果,绩效管理结果作为下一年遴选培训机构和资金分配的重要条件之一。

   (四)做好指导服务

继续配合省厅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178号)精神,组织学员参加全省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争取支持政策和资助项目;配合省厅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4号)以及《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分行 河南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高素质农民融资担保服务的意见》(豫农文〔2020175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稳粮担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工作的通知》精神,持续加强高素质农民信贷培训和对接服务,有效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学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高素质农民积极申报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定。支持受训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服务各类高素质农民发展成长路径。

(五)示范推广典型

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每个培训机构遴选推介12名优秀教师、23门精品课程、5名优秀学员,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学优争先。系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组织农民学员参加全省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展示新时代农民新风采,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经验和成效,形成年度工作总结,于2023121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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