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2025年度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相关项目,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6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8号)以及《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5〕2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济源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一)工作目标。2025年,济源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新/扩建收储能力5000吨(含)以上且具备加工能力的标准化收储中心4个,全域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较上年增长5个百分点以上。
(二)补贴对象及条件
1.申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在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建设意愿,建设场地符合土地使用要求,法人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
2.经自主申报、镇(办)推荐、方案评审、结果公示等遴选认定程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三)资金来源及补贴标准
1.资金来源。2025年省厅下达济源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552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建设,经申请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2.补贴标准
(1)秸秆收储加工体系建设。新建和提升扩建项目基建部分均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单个项目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秸秆粉碎机、打(压)捆机、搂草机、打捆包膜机、茎穗兼收玉米收割机等机械设备购置,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单台农机具总价的50%,补贴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2)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主体2025年实际利用秸秆量100吨以上(含100吨),按不超过50元/吨标准补贴;秸秆膨化机、秸秆压块(粒、棒)机、揉丝机、颗粒饲料压制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等加工设备购置资金补贴额度不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同一主体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奖补与加工设备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3)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单台农机具,补贴金额不得超过单台农机具总价的50%,补贴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3.补贴方式
补贴机具原则上须纳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目录,实行自主购机,先购后补,按照申报先后顺序及农业农村局审核研究结果进行补贴。
(四)补贴程序
1.项目申报。各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辖区主体积极申报。填写《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农机购置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25年7月25日前将(附件1)、2025年8月5前将(附件2)上报至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324房间。
(1)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中心遴选申报材料
①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收储运中心新建项目需提供建设方案,提升项目需提供现有收储中心规模、占地面积、现有加工设备清单、图片,消防等安全制度及设施或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提升建设方案(包括新增收储仓库面积等)。
②四项承诺(资料真实性,项目工期,三年内不改变项目用途、收储秸秆数量)及有关资料。
③已备案的建设用地手续或农业设施用地手续。
④营业执照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附件1)
(2)秸秆饲料化利用遴选申报材料
①利用主体简介(饲料化利用技术、秸秆利用规模、占地面积、主体注册时间等)。
②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④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附件1)
(3)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农机购置申报材料
①申报主体简介(主体注册时间、经营范围、现有机械设备及常年作业情况等)。
②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④2025年农机购置申请表。(附件2)
2.实施期限。2025年6月-2026年1月
3.项目验收。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联合项目所在镇(街道)开展验收;同时邀请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及财政局监督。验收结果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农业农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支付补贴资金。
二、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一)工作目标。聚焦重点用膜作物,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2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1万亩,地膜回收率不低于85%,地膜科学使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加强,“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二)建设内容
在济源示范区11个镇推广使用厚度0.012mm及以上高强度加厚地膜2万亩;示范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地膜1万亩;建立2个地膜监测点。(详见附件3)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6月—2026年8月。2025年6月-8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7月30日前,各镇将地膜供应主体申报表(附件4),报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321室,经考察后确定实力强、信誉度高的优质供应主体作为项目采购供应单位,负责地膜的购置、发放使用和回收工作;开展地膜使用回收技术培训,进行广泛宣传等。
2025年9月-2026年6月分批次开展项目实施工作,落实地膜监测点建设,深入项目镇开展检查督导,收集相关资料,组织验收,兑现补贴,发放项目资金。
2026年7月-8月完成项目工作总结,收集与整理档案资料,查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凝练梳理典型与模式,打造示范样板,推广成功经验。
(四)资金来源及补贴标准: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全部来源于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按照70元/亩进行补助,示范面积1万亩,奖补资金70万元;厚度0.012mm高强度地膜购置按照22元/亩补助,回收按照2元/亩进行补助,推广面积2万亩,奖补资金48万元;2个地膜监测点建设2万元;共计120万元。
(五)实施主体与补贴方式
项目分区域选择优质农资供应主体,采购经销符合规定的地膜产品,按照补贴后的价格供应给农户使用,项目实施部门通过查验供应主体进货台账、销售记录以及使用回收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将补贴资金补给地膜供应主体,并按规定建立购置台账、使用台账、回收台账作为项目补贴依据。地膜供应主体应对购置使用的地膜合格性和真实性负责。
(六)补贴程序
1.验收申请。根据济源作物用膜实际,地膜铺设完成一批验收一批,分批拨付项目奖补资金。地膜铺设完成后,地膜供应主体经所在镇同意,向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地膜购置台账、使用台账、公示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验收。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组织相关人员,联合项目所在镇,对地膜供应主体购置、使用、回收台账、公示情况、项目户地膜铺设情况进行验收,同时邀请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及财政局监督。验收结果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提交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
3.资金拨付。经财政局审核无异议的,按程序支付补贴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主抓,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牵头落实,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验收考核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具体名单见附件5)
(二)强化宣传。及时将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做好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严格实施程序,杜绝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现象的发生。
附件:1.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请表
2.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农机购置申请表
3.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任务分配表
4.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地膜供应主体申报表
5.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资源保护项目工作专班成员名单